2月8日,为全面落实《年广西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工作要点》关于广播影视广告有关要求,着力提升全区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公信力,着力提高精品公益广告创作生产传播能力,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制定广播影视广告管理工作计划,对全区各级广播影视行政部门做好相关工作提出五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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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巩固整治成果,确保长效管理。加强对广告违法重点区域、重点媒体的跟踪检查,保持对医疗、药品、保健食品、美容服务等领域违法广告及购物短片广告、招商加盟广告严重超时、养生节目变相发布广告等违规情形的高压严管态势。结合辖区广告违法规律,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清理一批影响恶劣的虚假违法广告,坚决预防和遏制虚假违法广告的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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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提高基层监测水平,进一步强化属地管理。进一步完善市属媒体广告监测体系,优化广告监测、证据采集、线索移送、数据分析等各个环节,提高广告监测通报的及时性、针对性。强化市、县广播影视行政部门监管责任,及时采取责令停止发布、行政约谈、违法广告查处督办等手段,完成对违法广告线索的处置。将县级广播影视广告播出管理列入县级播出机构播出秩序先进单位考评,夯实广播影视广告播出管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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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强化部门联动,推动广播影视广告综合治理。联系协调各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加强部门执法联动,增强监管合力与实效。继续配合工商、食药监、金融办等部门开展相关专项治理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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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是加强服务引导,加快推进广播影视广告产业结构改革。引导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按照经营创收“三三制”(即商业广告收入、公益广告收入、产业发展收入的比重在全台收入中各占三分之一)的方向规范运行、良性发展、创造效益,摆脱医药广告依赖症,维护形象,提升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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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是加大扶持力度,力推精品公益广告创作生产。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筹措一百万元本级预算资金,通过组织公益广告创意脚本、优秀作品大赛及颁奖晚会、扶持优秀作品和播出机构,吸引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社会制作经营机构积极参与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创作传播;同时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改革开放40周年,自治区成立60周年等候主题扶持策划创作一批精品广播影视公益广告。
来源
广西壮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
编辑
蒙宛若
校对
汤婧
责编
兰俊
广西电视台新闻频道新媒体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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